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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首位法学长江特聘左卫民: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十不惑(重点摘选)
, u& H3 [6 E" V. k+ ?今年对学院来说,也迎来了恢复招生四十周年,步入了不惑。在国家院系调整的大背景下,1952年四川大学法学教育调整到西南政法大学;1984年,川大法学恢复建系。四十年来,从恢复到发展再到繁荣,我们迎难而上,跨过了一条又一条河流。四十载春秋如歌,法学院从弱至强、“跻身前列”: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位居A类。 新中国司法界的元老、我院优秀校友王怀安的故事。1935年,王怀安考入四川大学法律系,成为爱国学生组织负责人。1938年春,国民党诋毁王怀安等贪污腐败,王怀安坦然应诉,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最终无罪。尔后,王怀安担任四川大学党总支书记,组织青年赴延安。在边区法制建设急缺人才时,王怀安被任命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推事、庭长,开启了政法生涯,建国后他先后担任最高法院刑庭庭长、副院长,半个世纪中办理了大量案件包括平反了不少错案。1986年,王怀安离休后担任第一届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他深入全国广泛调研,形成了一系列司法改革理论成果,对中国司法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另一位著名川大法学院校友、新中国宪法学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的王叔文是奋斗者的典范。这位宪法的“磨法师”,曾经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用60余年的时间,写作了 22部重要学术著作,发表高质量学术文章近200篇,并参与了八二宪法的起草工作,致力于中国宪法的研究与践行。“从1985年起,王叔文教授还参加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的立法工作,并相继担任两部基本法中关于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章节起草小组的组长。 8 a; U0 a+ c1 @+ h. ^7 H: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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