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全国人大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所以在网络平台批判特权阶级是错误的,违反宪法的。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取消所谓“四大”的规定。
198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这部宪法中,有关“四大”的条文彻底消失了。
综上所述:北大爱荷是守法公民。 阿姆斯壮为底层老百姓说话,违反为人民服务原则 大字报1957-1980,尤其1966-1968流行 国家会立法禁止网络大字报吗? 为权贵说话办事,为屁民说话办事,哪个回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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