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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5 17: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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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学科概况 国际法在 19 世纪中叶传入中国。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在 20 世纪 30 年代成为我国法学本科必修课。国际经济法在 20 世纪 80 年代确立为二 级学科。到 20 世纪 90 年代初,我国 50 多所高校开设国际法(国际经济 法)本科专业,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作为二级学科招收硕 士和博士研究生。自 1997 年至今,国际法被合并为 1 个二级学科。 2.必要性 第一,补短板工程。习主席强调,要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 必须培养一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 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但 20 年前我 国取消了国际法本科专业,近 10 年又不断压缩国际法学科、减少国际法 课程,弱化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如果不将国际法作为一级学科来 建设,晚上本科、硕士、博士的全流程人才培养,不可能满足我国全面 对外开放的基本需求。 第二,基础性工程。学科专业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更是专业人 才培养的载体,对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40 年来,中国国际法 理论不断丰富,形成了近 20 个相对独立的国际法学科体系。只有通过增 设国际法本科专业,融合国际法知识、创新国际法理论,才能构建更加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法制度。 第三,先导性工程。习主席多次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 涉外法治。”当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 但涉外立法的体系化还没有完成,涉外执法的能力不强,涉外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不高,国际法律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在中美战略博弈的新形势# P8 \5 @1 j. I1 V
下,只有将国际法一级学科作为一项先导性工程来建设,才能大力推进
& E2 D! B% F; J$ \# E2 @ `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我国综合利用外交、经济、法律的“巧实力”,0 B0 Y8 Z7 N, r' s& R+ g3 e+ L
在对外关系中开展伟大斗争,切实维护我国的核心利益。; u8 `% h5 \7 F/ v( g2 O+ ~
第四,战略性工程。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对外开放新格局需要统7 h% p2 I3 s9 ~
筹发展与安全,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双循环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只
; m8 `9 F+ ?" E) o! V有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大力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才能打造市场化、4 e7 R9 K" X( C3 |
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我国市场透明度与国际吸引力,形成双0 x! ]' j6 b* z
循环发展格局。习主席还强调,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必须摒弃过时的零和
% f/ M/ ]3 F3 k1 H! N* T8 D1 F思维,不能只追求你少我多、损人利己,更不能搞你输我赢、一家通吃。
" L* M' R* P1 s' P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设立国际法% T1 G+ ?: x3 s: k* f
一级学科,可以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制度化、行动化,彰显我国的大7 T# @4 Q# [1 R6 A9 F% R% m! n
国形象与责任担当,也是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权力,推动国
3 w9 k' o2 z1 v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
% K/ J0 C5 n" K' y型国际关系的战略性工程。
+ G) f' V0 S1 U( e5 y1 X3.可行性; U( y/ J" Q% s0 M- l! c
第一,***法治思想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了引领指导。2020
9 H8 \3 H4 D$ O4 ^0 W1 \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
" ] @3 B5 w. d/ c( m% d作中的指导地位。其中的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 a- k4 H/ I+ g0 Q$ ]
法治思想,立足全人类立场,高举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旗帜,为增设
U. I& v& n( ^$ K2 y1 d# R8 [- W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了指引。3 h* |, l8 V$ P: J1 j% j1 b
第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 @/ N% Z+ R6 ?
明确了工作重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已明确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
. d2 k. ]& `+ t O3 F涉外法治是最迫切的需要。要求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强化涉外法律服务. |* r3 N* I" f0 f7 l# V6 G1 h
保障,服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作为新设国际法
2 }1 ?! b+ N# ~0 J一级学科这些重点工作的基础性与先导性工程,是必须优先完成的任务。9 r/ Y$ S! k8 d" j
7 G5 K/ W+ w/ i- g第三,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法学教育成果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
4 L, K2 r g4 _ K/ o4 V9 q5 @了基础条件。经过 40 多年的国际法与涉外法律教育,我国已拥有相对稳
; Z9 D4 A% g/ M; |定的教师队伍、基本成型的课程体系、形式多样的培养模式和不断开放
+ M* j' ~& X! R- H" G: s的国际合作平台。这些基础完全满足我国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的基本条
: h- B" i+ D3 t1 C4 d" b& w( _件。
* W6 }4 x: U- |' p; A8 L6 ]第四,全球治理体系大变革为增设国际法本科专业提供了宏大的历
; K% c, m/ |: @1 e8 r史舞台。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不断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中
5 P5 J d4 i; |3 z国正在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这种巨大的战略需求是国际法
# e1 X2 {" {, ]5 v一级学科建设的实践基础。! x: o/ L9 s$ g$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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