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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讯 北京市人社局官网消息,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对新发布的《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明确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7所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进京落户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各区各单位落户指标。
《办法》明确,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本科生;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等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各区围绕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发展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情况进行指标分配。以下引进项目实行计划单列:
(一)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两区”建设重点落地项目,本市市级“服务包”企业,重点税源、重点引进、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二)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计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以及按照国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 (三)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北京市人社局在《办法》解读提到,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目前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
附:北京市人社局解读《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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