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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了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材料与综合交叉领域)的评估工作。
本轮评估共有26家实验室参评,3家实验室获评“优秀”,;11家获评“良好”;9家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一般”。
第三十六条 市科委根据重点实验室评估成绩,参考年度考核情况,确定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一)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档确定后补助标准,按周期给予经费后补助。
(二)评估结果为“一般”的,不予经费支持。
(三)连续两轮评估结果均为“一般”的,原则上不再列入重点实验室序列,需重新申报。
(四)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重点实验室,不再列入重点实验室序列。
经评估,我校上海市特殊人工微结构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不再列入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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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特殊人工微结构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于2007年11月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筹建,2010年1月建成并通过验收,同年正式对外开放。本实验室依托我校,并和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共建,是我校“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科和基地。本实验室以国家需求和学科前沿发展为导向,通过微结构人工可控新材料的制备和波传输特性的控制有机结合,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互渗透,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器件的形成,为多种尖端科技,为同步辐射光源、极紫外光刻等重大科学工程,为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新兴产业提供核心器件和关键技术,是上海市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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