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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各方利益不一致且有较大冲突时,才有可能分家。以加州大学系统来举个例子,UCLA最开始叫加州大学南部分校,是完全归属伯克利管理的,之所以1951年从伯克利独立出来,主要是因为当时加州南部经济和人口快速增长,UCLA想要快速扩大规模,但伯克利对UCLA的管理不放松,比如招聘教员以及授予博士学位都需要伯克利审核,UCLA许多学科的发展也受到了伯克利的限制,两者的利益发生了较大冲突,因此才在招生招聘以及学位授予上进行了分离,分离后,UCLA的基建和教员队伍迅猛发展,许多原本在伯克利才开设的专业,得以在UCLA也开设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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