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5-2-10 19: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rcc 于 2025-2-10 19:47 编辑
关于长庚医院院长和书记的任免是完全符合组织程序的。
长庚医院是清华大学和北京市“共建共管的法人自治单位”,他的管理体制与天坛、玄武之类的医院管理模式不一样,有点类似于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1、长庚医院院长的任免,由学校负责,报北京医管局备案,北京医管局无需到场。
注意,说重点了,天坛医院的院长是北京市的干部,副局级。长庚医院的院长,是清华大学的干部,没有北京市副局级这个头衔。
2、长庚医院书记的任免,由学校负责,报北京卫健委党组,卫健委党组要派人参加。注意:干部是谁主管、谁任免,谁任免、谁宣布,所以你看,周书记的任免是,学校组织部长宣布的,而不是北京市。
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党组织的属地化管理决定的,比如清华、北大等学校的书记任免,中组部、教育部要通知北京市,北京市委、组织部要参加,由中组部宣布。清华、北京几万名党员的组织关系都是在北京市的。
北京市是党委,教育部是党组,这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官场上要讲政治,该请不请是不成熟,不该请,请了,也是政治不成熟的表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