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szgr 于 2025-12-5 08:54 编辑 0 @1 s. E+ R! E( C) h-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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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届中国法社会学年会(2025)在武汉大学召开6 C1 O2 Y5 D1 F% M+ m! z' y
# }" u: o3 g: D$ ^4 y# @近日,第十届中国法社会学年会(2025)在武汉大学召开。80余位高校学者、实务专家围绕“法与纠纷解决的多样化——传统与创新的交响”展开学术探讨,达成多项理论共识,为推进中国法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注入新的智慧力量。 9 a2 B: J, n L! v
武汉大学校长助理陈慧东,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在开幕式上致辞。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开幕式。
2 V% J/ k, _2 Q4 ^" x陈慧东指出,中国法社会学年会是代表国内法社会学最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历届年会都有前瞻性的议题设计和深厚的学术积淀,吸引了大批优秀学者参与。本次年会以“法与纠纷解决的多元化——传统与创新的交响”为主题,强调法学研究要直面当代科技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陈慧东表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探索如何将传统文化基因与现代法治精神、科技创新相结合,形成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共同课题。
0 @, a8 ^" M: a- q3 g季卫东教授对光临大会的嘉宾和学界同仁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武汉大学法学院和人权研究院的鼎力支持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季卫东教授指出,世界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科技加速主义正在席卷全球,这样的社会大转型对现代法治秩序构成严峻的挑战。仅就法学界而言,数字技术导致法的社会理论发生范式革命,专家学者不得不为全新的社会议题寻找更加多样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本届年会聚焦“法与纠纷解决的多元化——传统与创新的交响”,聚集了一大批青年学者,为中国法社会学研究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在新的时代机遇下,我们需要从前现代性、现代性以及后现代性交错互动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和阐释数字时代的审判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的本质,这对法治中国和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3 e4 d2 ^* }- ~+ A秦前红教授指出,在数字时代,法社会学应对以下核心挑战做出理论回应:第一,传统法律确定性与人本主义的消解;第二,城市化进程中的多元规范冲突;第三,数据AI对法律系统确定性的重构;第四,从因果到关联的范式转型;第五,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张力。对此,法社会学未来需成为“数字社会的模拟器”,通过整合多元研究路径构建能解释技术驱动社会转型的理论工具。秦前红教授认为,法社会学在数字时代的核心使命是在算法统治与人性尊严之间守护平衡,使法律既成为技术革命的“稳定器”,又保持批判反思的“解构力”。 * d& t9 U" ^1 F. l4 {" Q) H
本次年会包括特邀报告、主题演讲与分论坛环节。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文科一级教授张静、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全职兼任教授梁治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商研究》主编陈柏峰做了特邀报告。
' v$ y6 q- x" a: n- b张静教授从法社会学关注的问题出发,探讨了法律观念对社会现实中人们社会行为的影响。美国许多学者尝试从威慑、激励的角度调查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影响,从而揭示公民守法或不守法的原因,但缺乏对法律观念的关注。通过问卷和访谈调查国内民众对司法问题的反馈,可以发现人们对产权、公正等法律概念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其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以及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所采取的行为决策,这也是中国民间存在大量非正式规范和非正式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原因。 - p. V5 @8 r Y0 t2 c' j3 k
梁治平教授从最简单的“法”概念出发,通过比较中西不同的法律语义,揭示了两种法律文化的差异与分野,并通过古代的礼仪制度、*俗文化等例子阐述了古代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多元面向。事实上,民间法并非仅存在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也处处留存民间法的痕迹,而民间法承载的正是人们日用而不知的基本法律思维特征,是一种自在之法。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要想有效解决纠纷,关键就在于能在很大程度上接近一种民间法或自然法思维,从最基本的是非观或普遍事理的角度出发,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 * E( T3 m2 e+ F$ j4 {
陈柏峰教授通过对全国各地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长期调研,提出应当整合不同的部门与结构,实现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心化,即综合治理中心。陈柏峰教授认为,要实现综合治理中心的规范化,需要明确牵头部门、职能分工以及相应的运行机制和实施方案,并在制度落实期间将治理触角深入到基层社区,充分调动不同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同时,也应顺应数字化潮流,建立综合治理平台,实现纠纷的云治理,切实提高纠纷解决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9 X+ X+ J/ k8 L1 |$ ]: @/ j2 c1 Y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社会学系礼任教授刘思达,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馆长、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副院长、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程金华,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熊浩,商务印书馆福州分馆副总经理、副编审高山围绕“法社会学的发展与创新”做了主题演讲。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教授廖奕主持特邀报告和主题演讲。
* s5 F$ ]! F# X( V+ y" @. N3 a分论坛涵盖“法社会学视野下的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数字时代纠纷解决机制的法社会学观察”“纠纷解决机制的跨文化比较与方法论发展”“人权保障与基层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四个议题,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的近六十位专家学者从历史传统到当代转化、从学科发展到社会贡献等多角度作了精彩分享或评议,充分显示了会议的理论前瞻性、实践导向性、学科交叉性、知识融合性等特点,与会人员积极互动,深入探讨,超出了预期效果。
; ?- [- n) L+ Q闭幕式上,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宾凯作大会学术总结。第十一届中国法社会学年会主办单位代表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颀予以致辞,邀请学界同仁参加明年第十一届中国法社会学年会,为中国法社会学研究再添光彩。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徐亚文主持闭幕式。 4 U0 Q5 x! a' T- l( R ^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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